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广大市民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促进文明出行,弋阳县公安局交通大队新建、重启一批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已安装调试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拟于2024年1月25日0时起正式启用,对机动车违反道路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逆向行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超速等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现将设置点位公告如下: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行驶等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行驶等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行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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