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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交通设施地方标准 加强驾驶人员资质监管

点击次数:15 发布时间:2023-12-25 | 作者:必一体育

  2019年5月16日19时20分许,患有癫痫的刘某楠驾驶越野车沿深圳南山区南山大道北往南方向行驶至创业路口时突然发病,车辆失控撞向安全岛人群,造成3死5伤;2019年10月15日15时许,一辆黑色越野车失控撞上福田区香梅路与莲花路口安全岛,致2死1伤……过去的一年,这一幕幕车辆冲撞“安全岛”的伤亡事故令人痛心。据深圳发布的消息,2019年深圳共发生了5起因车辆失控撞上安全岛的事故。

  “安全岛”,顾名思义是为了过街行人的安全而设置的区域,可这安全岛为何变得如此不安全?深圳的安全岛设计是否合理,防护设施的质量是否偷工减料?如今正值深圳市的“”期间,多名政协委员表态,建议建立深圳交通设施地方标准,从设施质量上保障安全岛的安全;而代表们则更关注驾驶员资质问题,建议更严格管理驾驶员资质问题。

  据深圳权威发布的消息,2019年深圳发生了5起因车辆失控撞上安全岛的事故。羊城晚报记者梳理了这几起安全岛事故,其中有3起分别造成1人、2人和3人死亡。每起事故发生后,安全岛是否安全都会成为网友热议的话题:有人在问“安全岛真的安全吗”,有人在惋惜“事故中哪怕有一根安全防撞柱够坚固,都能挽救至少一条人命”,有人在质疑“安全岛只是表面工程吗,有没有测试过耐撞度,有没有建设标准”等等。

  到底什么是安全岛?检索资料可以发现,安全岛最早出现在英国利物浦,安全岛是一种安装在斑马线上的安全装置,与斑马线长度相当,两端竖有一根“反光警示桩”,夜间在车灯的照耀下会发出亮光,以提醒司机注意避让。设立“安全岛”是为了让人们养成“二次过街”的习惯,即在第一次绿灯时间,先到达道路中央的“行人安全岛”,第二次绿灯亮起再走剩下的路程。这一做法的目的是大大增加行人过马路的安全性,避免了“急行军”。

  根据我国的道路设计规范,当路面宽度大于30m或人行过街横道长度超过16m时(不包括非机动车道),应在中央分隔带或对向车行道分界线处的人行横道上设置安全岛。至于安全岛的警示柱、防撞墩的建设标准,记者并未检索到相关标准。

  连日来,羊城晚报记者对深圳市多个路口的安全岛设置进行了走访调查,从调查结果来看,不同道路的安全岛形式各不一样,高低稀疏不等,粗细材质不一,而且有些路口并未按要求设置安全岛,全市的安全岛建设并无统一标准。从总体来看,原关内地区的安全岛设置较为合理,外观较为结实,如深南路中央的安全岛,宽敞美观;而原关外地区的安全岛则参差不齐,如吉华路、布龙路等车流量大的路中安全岛,黄黑色警示柱松松垮垮,吉华路和布龙路交汇处一过街通道未设安全岛。

  记者了解到,2019年第5起安全岛事故发生后,深圳市政府已责成交通部门马上拿出安全岛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深圳市民中心通往莲花山公园的过街安全岛正在进行改造,从表面来看,安全岛来车方向的防撞墩确实模仿了高速路收费站的防撞墩,虽然是缩小版,但也足够粗大厚实,斑马线方向的水泥柱也换成了粗大的钢柱样式。该处安全岛建设标准是否会在全市推广,交通设施主管部门尚未表态。

  在今年的深圳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委员提案中,市政协委员、市公安局交通局局长徐炜,携手姜华、潘争艳等多名政协委员提交了一份《关于推动建立深圳交通设施地方标准的提案》的提案。提案中提到,交通设施现行国家标准存在一定滞后性,目前交通设施现行的主要国家标准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2011等等,而这些标准的制定、修订时间均早于2015年,存在一定滞后性,针对性不强,无法准确指导深圳交通管理工作开展。而且国家标准对人行横道安全设施的要求较低。

  徐炜等委员建议,编制新型交通组织的相关地方标准,指导全市新型交通组织的工作,建议制定人行横道安全设施细分地方标准,指导深圳人行横道安全设施提升工作,最终解决目前深圳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之一,同时针对现有国标,推出既符合国家标准的通用性指标又具备深圳特色的、符合现状交通管理需要的地方标准,并将深圳的宝贵经验向全国进行推广复制。

  民革深圳市委会也集体提交了一份涉及安全岛安全的提案。提案中建议,通过政策导向和设施设置合理分配路权,平等路权的基本原则是:人均道路面积小者优先,即公交优先;工作紧急程度大者优先,即紧急车辆优先;交通弱者优先,即行人自行车优先。截至2019年12月,深圳机动车保有量约350万辆,其中小汽车约320万辆。假设306万辆小汽车每天出行,解决500万人出行需求,也只占深圳人口总量的25%左右,意味着有75%左右深圳市民交通出行仍然需要通过绿色出行方式来解决。但深圳现在的路权分配中,52%是机动车道,自行车道占6%,行人占16%。占市民交通出行结构比例绝大多数的行人路权被严重侵犯。

  提案建议,安全岛设计存在对行人路权侵犯的可能。二次过街、安全岛这个设计的初衷是为了提高交通效率,缩短行人和车辆的等待时间。而近年来多次出现的交通事故,使得安全岛成为交通安全“隐患岛”。除主要交通大动脉外,其他市政交通道路应充分尊重行人路权,延长行人绿灯通行时间,让行人有尊严、从容地过街。同时,政府主管部门要建立新的道路交通设计标准,把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路权纳入新的标准内。

  针对2019年深圳安全岛伤亡事故频发一事,深圳市代表李继朝认为,首先,安全岛的施工建设应该符合国家标准,市政府相关部门在进行安全岛建设招投标时,不仅要把控好安全岛的规划设计,更要把控好安全岛的工程质量;其次,综合观察深圳发生的多起安全岛事故,事发原因主要是驾驶员个人原因,有疾病驾驶者、有疲劳驾驶者、有疏忽大意者,种种原因都是驾驶者个人原因,“针对手握方向盘者而言,严格依法依规驾驶才是行人永远的安全保障。行人指望几根护栏几段水泥墩保护自己,终究是靠不住的。所以,加强对驾驶员驾驶资质的监管很关键。”

  深圳市代表张红桥同样认为,安全岛的建设应当视作良心工程,建设应该严格按标准执行,切不可贪图利益偷工减料,部门也应重点加强驾驶员教育监管力度,从源头上严控不符合驾驶资质的人员驾驶车辆上路。

  2019年5月16日19时20分许,患有癫痫的刘某楠驾驶越野车沿深圳南山区南山大道北往南方向行驶至创业路口时突然发病,车辆失控撞向安全岛人群,造成3死5伤;2019年10月15日15时许,一辆黑色越野车失控撞上福田区香梅路与莲花路口安全岛,致2死1伤……过去的一年,这一幕幕车辆冲撞“安全岛”的伤亡事故令人痛心。据深圳发布的消息,2019年深圳共发生了5起因车辆失控撞上安全岛的事故。

  “安全岛”,顾名思义是为了过街行人的安全而设置的区域,可这安全岛为何变得如此不安全?深圳的安全岛设计是否合理,防护设施的质量是否偷工减料?如今正值深圳市的“”期间,多名政协委员表态,建议建立深圳交通设施地方标准,从设施质量上保障安全岛的安全;而代表们则更关注驾驶员资质问题,建议更严格管理驾驶员资质问题。

  据深圳权威发布的消息,2019年深圳发生了5起因车辆失控撞上安全岛的事故。羊城晚报记者梳理了这几起安全岛事故,其中有3起分别造成1人、2人和3人死亡。每起事故发生后,安全岛是否安全都会成为网友热议的话题:有人在问“安全岛真的安全吗”,有人在惋惜“事故中哪怕有一根安全防撞柱够坚固,都能挽救至少一条人命”,有人在质疑“安全岛只是表面工程吗,有没有测试过耐撞度,有没有建设标准”等等。

  到底什么是安全岛?检索资料可以发现,安全岛最早出现在英国利物浦,安全岛是一种安装在斑马线上的安全装置,与斑马线长度相当,两端竖有一根“反光警示桩”,夜间在车灯的照耀下会发出亮光,以提醒司机注意避让。设立“安全岛”是为了让人们养成“二次过街”的习惯,即在第一次绿灯时间,先到达道路中央的“行人安全岛”,第二次绿灯亮起再走剩下的路程。这一做法的目的是大大增加行人过马路的安全性,避免了“急行军”。

  根据我国的道路设计规范,当路面宽度大于30m或人行过街横道长度超过16m时(不包括非机动车道),应在中央分隔带或对向车行道分界线处的人行横道上设置安全岛。至于安全岛的警示柱、防撞墩的建设标准,记者并未检索到相关标准。

  连日来,羊城晚报记者对深圳市多个路口的安全岛设置进行了走访调查,从调查结果来看,不同道路的安全岛形式各不一样,高低稀疏不等,粗细材质不一,而且有些路口并未按要求设置安全岛,全市的安全岛建设并无统一标准。从总体来看,原关内地区的安全岛设置较为合理,外观较为结实,如深南路中央的安全岛,宽敞美观;而原关外地区的安全岛则参差不齐,如吉华路、布龙路等车流量大的路中安全岛,黄黑色警示柱松松垮垮,吉华路和布龙路交汇处一过街通道未设安全岛。

  记者了解到,2019年第5起安全岛事故发生后,深圳市政府已责成交通部门马上拿出安全岛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深圳市民中心通往莲花山公园的过街安全岛正在进行改造,从表面来看,安全岛来车方向的防撞墩确实模仿了高速路收费站的防撞墩,虽然是缩小版,但也足够粗大厚实,斑马线方向的水泥柱也换成了粗大的钢柱样式。该处安全岛建设标准是否会在全市推广,交通设施主管部门尚未表态。

  在今年的深圳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委员提案中,市政协委员、市公安局交通局局长徐炜,携手姜华、潘争艳等多名政协委员提交了一份《关于推动建立深圳交通设施地方标准的提案》的提案。提案中提到,交通设施现行国家标准存在一定滞后性,目前交通设施现行的主要国家标准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2011等等,而这些标准的制定、修订时间均早于2015年,存在一定滞后性,针对性不强,无法准确指导深圳交通管理工作开展。而且国家标准对人行横道安全设施的要求较低。

  徐炜等委员建议,编制新型交通组织的相关地方标准,指导全市新型交通组织的工作,建议制定人行横道安全设施细分地方标准,指导深圳人行横道安全设施提升工作,最终解决目前深圳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之一,同时针对现有国标,推出既符合国家标准的通用性指标又具备深圳特色的、符合现状交通管理需要的地方标准,并将深圳的宝贵经验向全国进行推广复制。

  民革深圳市委会也集体提交了一份涉及安全岛安全的提案。提案中建议,通过政策导向和设施设置合理分配路权,平等路权的基本原则是:人均道路面积小者优先,即公交优先;工作紧急程度大者优先,即紧急车辆优先;交通弱者优先,即行人自行车优先。截至2019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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