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我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我市公安机关在市区路段新增了3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157号令)等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一)设备编号:035;违法地址名称:化州市金沙路绿景花城小学大门旁违停卡口;采集机关:0。
(三)设备编号:078;违法地址名称:化州市西堤路与鼓楼路交汇处河堤违停卡口;采集机关:0。
公安机关部门及辖区派出所中队将依法加大上述严管路段管控执法力度,通过现场查处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等方式,对违停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规范行车、停车,摒弃交通陋习,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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